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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新一轮「楼宇更新大行动2.0」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於2020年7月2日起接受申请

政府於2018年伙拍市区重建局 (市建局) 分别推出楼宇更新大行动2.02.0行动)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消防资助计划)。有见公众对两个计划反应良好,政府已宣布分别额外拨款30亿元推行第二轮2.0行动及35亿元推行新一轮消防资助计划。两项计划现正开始接受申请,截止申请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

计划概览:

计划名称

楼宇更新大行动2.0 (第二轮申请)

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 (新轮申请)

资助用途及范围

进行「强制验楼计划」下的订明检验及修葺工程

处理「消防安全指示」下,在公用地方进行的消防改善工程

合资格楼宇

  • 40-49的私人住宅及综合用途(商住)楼宇,已获强制验楼通知或预先知会函件 (截至20191011日,尚未获屋宇署发信确认已完成相关要求);或
  • 50以上的私人住宅及综合用途(商住)楼宇,有意自愿遵办强制验楼计划的要求 (截至20171011日,尚未获屋宇署发信确认已完成相关要求)
  • 非单一业权之目标综合用途(商住)楼宇
  • 获消防处及/或屋宇署就公用部份发出的「消防安全指示」; 而截至20171011日,尚未获有关部门发信确认已完成相关指示要求

2017/18年度的平均应课差饷租值符合下列上限:

市区 (包括沙田、葵青及荃湾区 )每年$162,000或以下

新界区 (沙田、葵青及荃湾区除外) 每年$124,000或以下

资助金额

楼宇公用部份资助:

  • 未满60岁的自住业主,资助有关费用八成,每个单位上限 4万元
  • 年满60岁的长者自住业主,资助有关费用的全数,每个单位上限5万元

楼宇私人拥有的伸出物资助

  • 资助有关费用的五成,每个单位上限6千元

 

  • 最高可达工程和顾问费用的六成,或按楼宇的层数而定的相应资助上限(以较低者为准)

 

 

如欲了解上述资助计划的参加资格、资助水平及要求等详情,可参阅《第二轮2.0行动业主组织须知》 / 《消防资助计划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