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2
第二轮「优化升降机资助计划」申请期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
第二轮「优化升降机资助计划」申请期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
考虑到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可能影响楼宇业主举行业主大会以通过申请参加第二轮「优化升降机资助计划」,为使业主有充足时间商讨及议决申请参加资助计划,市建局特别为有意申请第二轮资助计划的楼宇业主作以下最新安排:
- 将第二轮资助计划的截止申请日期由原来的2020年6月30日延至2020年9月30日。若业主未能於上述截止申请日期前召开业主大会及递交会议纪录以符合申请资助计划的要求(详情请参阅《第二轮升降机资助须知》),可由两名管理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申请人代表)申请及於截止申请日期或以前递交申请表及「现有升降机资料」(资助计划申请须知内第14页的附表),但须於2020年12月31日或以前,完成举行业主大会以通过资助计划要求的相关决议[1],并向市建局递交该会议纪录。
如对上述安排有任何疑问,请致电3188 1188向市建局查询。
如欲了解资助计划的参加资格、资助水平及要求等详情,可参阅《第二轮升降机资助须知》。
如申请人代表已为楼宇递交资助计划申请表,可无须理会此信件。
[1] 请参阅《第二轮升降机资助须知》第3.3(c)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