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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6

第三轮「楼宇更新大行动2.0」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将於2023年第二季开始接受申请

政府於2018年伙拍市区重建局 (市建局) 分别推出「楼宇更新大行动2.0」(2.0行动)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消防资助计划)。有见公众对两个计划反应良好,将於2023年第二季开始接受第三轮申请

 

计划概览:

计划名称

楼宇更新大行动2.0 (轮申请)

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 (轮申请)

资助用途及范围

进行「强制验楼计划」下的订明检验及修葺工程

处理「消防安全指示」下,在公用地方进行的消防改善工程

合资格楼宇

- 楼龄达30年或以上的私人住宅及综合用途(商住两用)楼宇,而已接获屋宇署/独立审查组发出强制验楼通知或预先知会函件,但仍然未遵办有关通知的楼宇;或

- 楼龄达40年或以上的私人住宅及综合用途(商住两用)楼宇,无论有否接获强制验楼通知或预先知会函件,而业主有意自愿遵办强制验楼计划下订明检验及修葺工程;

- 属於《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涵盖下的非单一业权之目标综合用途(商住)楼宇

- 获消防处及/或屋宇署就公用部份发出的「消防安全指示」及/或其相关的「符合消防安全令」,但相关楼宇仍然未遵办或完全遵办有关《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的要求

2022/23年度的平均应课差饷租值符合下列上限:

市区 (包括沙田、葵青及荃湾区 )每年$187,000或以下

新界区 (沙田、葵青及荃湾区除外) 每年$143,000或以下

资助金额

楼宇公用部份资助:

- 未满60岁的自住业主,资助有关费用八成,每个单位上限 4万元

- 年满60岁的长者自住业主,资助有关费用的全数,每个单位上限5万元

楼宇私人拥有的伸出物资助

- 资助有关费用的五成,每个单位上限6千元

- 最高可达有关工程和顾问费用的六成,或按该目标综合用途楼宇的层数而定的相应资助上限(以较低者为准)

 

上述资料只供参考,详情以日后计划的《申请须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