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6
第三轮「楼宇更新大行动2.0」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将於2023年第二季开始接受申请
政府於2018年伙拍市区重建局 (市建局) 分别推出「楼宇更新大行动2.0」(2.0行动)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消防资助计划)。有见公众对两个计划反应良好,将於2023年第二季开始接受第三轮申请
计划概览:
计划名称 |
楼宇更新大行动2.0 (第三轮申请) |
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资助计划 (第三轮申请) |
资助用途及范围 |
进行「强制验楼计划」下的订明检验及修葺工程 |
处理「消防安全指示」下,在公用地方进行的消防改善工程 |
合资格楼宇 |
- 楼龄达30年或以上的私人住宅及综合用途(商住两用)楼宇,而已接获屋宇署/独立审查组发出强制验楼通知或预先知会函件,但仍然未遵办有关通知的楼宇;或 - 楼龄达40年或以上的私人住宅及综合用途(商住两用)楼宇,无论有否接获强制验楼通知或预先知会函件,而业主有意自愿遵办强制验楼计划下订明检验及修葺工程; |
- 属於《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涵盖下的非单一业权之目标综合用途(商住)楼宇 - 获消防处及/或屋宇署就公用部份发出的「消防安全指示」及/或其相关的「符合消防安全令」,但相关楼宇仍然未遵办或完全遵办有关《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的要求 |
2022/23年度的平均应课差饷租值符合下列上限: 市区 (包括沙田、葵青及荃湾区 )每年$187,000或以下 新界区 (沙田、葵青及荃湾区除外) 每年$143,000或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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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 |
楼宇公用部份资助: - 未满60岁的自住业主,资助有关费用八成,每个单位上限 4万元 - 年满60岁的长者自住业主,资助有关费用的全数,每个单位上限5万元 楼宇私人拥有的伸出物资助 - 资助有关费用的五成,每个单位上限6千元 |
- 最高可达有关工程和顾问费用的六成,或按该目标综合用途楼宇的层数而定的相应资助上限(以较低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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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料只供参考,详情以日后计划的《申请须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