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复修工程的规模较为庞大,合约价值一般超过法团年度预算的20%,因此须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的要求,交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采纳收到的投标书。业主应积极并尽可能亲身出席会议投票拣选合适的工程承建商,以保障自身权益。
建议的措施 (非强制性)
为增加整个招聘工程承建商过程的透明度及认受性,业主/法团可考虑以下建议的工作安排,令业主有足够机会及时间参与讨论及评核回标标书、发表意见及掌握更多资讯,减少业主的误解,从而达致能够协助业主更顺利通过拣选合适承建商、签署合约及展开工程。
举行业主大会前
业主/法团可以:
• 在楼宇管理处或当眼处(如情况许可)摆放一份完整详尽的回标分析报告,让业主查阅及参考;
• 向楼宇所有业主提供一份较为精简 (如一至两页) 的回标分析简报表,方便业主在举行业主大会投票前了解回标情况;
• 按情况需要,举行恰当次数的谘询会议,让业主有更多机会了解维修工程的相关情况及表达意见或问题,厘清业主对维修工程的疑虑;
• 在会议通告及授权书上提醒及建议各业主应亲身及积极参与会议,增加透明度及认受性。
有关业主大会的议程
业主/法团可以在会议通知中加入指定议程,例如:
• 议决由指定的管委会委员签署合约,并授权业主代表或管理公司代表在合约上联合签署以作见证,以增加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