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復修工程的規模較為龐大,合約價值一般超過法團年度預算的20%,因此須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要求,交由業主大會決定是否採納收到的投標書。業主應積極並盡可能親身出席會議投票揀選合適的工程承建商,以保障自身權益。
建議的措施 (非強制性)
為增加整個招聘工程承建商過程的透明度及認受性,業主/法團可考慮以下建議的工作安排,令業主有足夠機會及時間參與討論及評核回標標書、發表意見及掌握更多資訊,減少業主的誤解,從而達致能夠協助業主更順利通過揀選合適承建商、簽署合約及展開工程。
舉行業主大會前
業主/法團可以:
• 在樓宇管理處或當眼處(如情況許可)擺放一份完整詳盡的回標分析報告,讓業主查閱及參考;
• 向樓宇所有業主提供一份較為精簡 (如一至兩頁) 的回標分析簡報表,方便業主在舉行業主大會投票前了解回標情況;
• 按情況需要,舉行恰當次數的諮詢會議,讓業主有更多機會了解維修工程的相關情況及表達意見或問題,釐清業主對維修工程的疑慮;
• 在會議通告及授權書上提醒及建議各業主應親身及積極參與會議,增加透明度及認受性。
有關業主大會的議程
業主/法團可以在會議通知中加入指定議程,例如:
• 議決由指定的管委會委員簽署合約,並授權業主代表或管理公司代表在合約上聯合簽署以作見證,以增加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