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妥 – 電子招標平台
電子招標平台(公眾版)
(適用於市區重建局樓宇復修計劃下的招標項目)
招標妥 - 電子招標平台
電子招標平台為市區重建局「招標妥 」計劃其中一項服務,讓已参加此計劃及其他樓宇維修計劃的私人大廈業主,透過此電子招標平台,招聘工程顧問或/及合資格工程承建商,以進行樓宇復修工程。
凡具有以下專業資格之人士,均可申請為「電子招標平台」的註冊人士,並參與有關投票的項目:
(1) 工程顧問公司 (認可人士/註冊檢驗人員) (註一)
(2) 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 (註一)
(3) 消防裝置工程承辦商 (第一及第二級別)(註一)
(4) 小型工程承建商(第一級別)(註一)
(5) 小型工程承建商(第二級別)(註一)
(6) 註冊升降機承辦商 ( 只適用於「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 (註一)
此外,市建局亦會為參與「招標妥 」計劃的私人大廈業主,提供以「標書收集處」的電子化形式處理回標安排,可按此處以了解詳情。而有關「招標妥 」計劃詳情,可參閱有關資料(按此處)。
工程顧問公司 (認可人士/註冊檢驗人員) 及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除了可申請註冊「電子招標平台」,亦可另外申請「樓宇復修公司登記計劃」。成功登記此計劃的公司及其資料與評核分數已列載於「樓宇復修公司資料庫搜尋器」供公眾查閱。如合資格的工程顧問公司或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仍未申請此計劃,可透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第I級別)和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第1及第2級)亦可另外申請加入「意向區資料庫」,讓公眾能透過「意向區資料庫搜尋器」查閱已加入「意向區資料庫」的公司相關資料。
(適用於業主自行進行的招標項目)
1) 背景
巿建局為協助有足夠自組能力或已顧用物業管理公司的私人樓宇業主,並鼓勵他們為所屬大廈進行適時復修,本局額外設立全新之「電子招標平台(公眾版)」(簡稱「平台」)予公眾免費使用而不需要參加市建局轄下的樓宇復修支援計劃。
2) 對象
凡已成立法團或/及聘用物業管理公司之私人大廈業主,不論樓宇是否屬於商住用途,均可以業主組織或物業管理公司名義在「平台」開立賬戶。
3) 招標流程
當在「平台」開立賬戶後,賬戶持有人可自行上載標書文件及透過「平台」進行邀請投標程序。而繼後之回標安排及開標程序,賬戶持有人必須按「建築物管理條例(香港法例第344章)」及其工作守則,就採購供應品、貨品及服務之要求及程序完成有關工作,從而委聘合資格人士進行籌組或展開大廈維修工程。巿建局除為「平台」管理其糸統上之操作外,不會參與其後的回標及開標程序。有關上述法例要求的招標程序可参考本局編制的「樓宇復修實務指南」(按此處)。
4) 註冊名單
凡具有以下身份之人士,均可申請為「電子招標平台(公眾版)」的註冊人士,並參與有興趣的投標項目:
(1) 工程顧問公司 (認可人士/註冊檢驗人員) (註一)
(2) 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 (註一)
(3) 消防裝置工程承辦商 (第一及第二級別)(註一)
(4) 小型工程承建商(第一級別)(註一)
(5) 小型工程承建商(第二級別)(註一)
(6) 註冊升降機承辦商 (註一)
(7) 環境保護署 -「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下之「註冊電業承辦商」(註二)
(8) 錘敲測試服務提供者 (註二)
(9) 水務署 – 食水滲漏測試服務提供者 (註二)及(註三)
註一:在新登記時,系統會要求有關註冊人士填報是次申請是否涉及上述兩個或任何一個電子招標平台進行登記。
註二:有關註冊人士的登記只適用於「電子招標平台(公眾版)」。
註三:有關註冊名單即將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