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法團應盡量召開會議,由工程顧問向業主解釋評標報告內容及結果,並揀選數間心儀或認為較合適的工程承建商進行面試。
面試安排
業主/法團可透過面試,進一步了解工程承建商下列各方面的資料:
• 管理層/ 工作人員的質素/ 經驗/ 履歷;
• 過去同類工程經驗及商譽;
• 公司規模及架構;
• 安排的工作團隊;
• 是否清楚工作流程/ 要求;
• 對標書要求及工程的了解;
• 對其樓宇狀況的了解。
注意事項
• 在沒有充份理據下,工程承建商面試名單應包括標價最低的五個投標者;
• 預留充足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建商面試(例如最少7天);
• 應確認承建商是否收妥面試邀請通知;
• 如被邀約的承建商拒絕出席或爽約, 應直接聯絡瞭解箇中原因;
• 如發現或懷疑有任何不恰當行為甚或不法勾當,向警方/ 廉政公署/ 競爭事務委員會尋求協助。
議價安排
為減低貪污舞弊的風險,業主/法團應避免在回標後及揀選承建商前進行議價。假如業主/ 法團堅持/ 決定進行議價以降低工程費用,亦應將議價計劃安排在業主大會上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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