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

業主/法團應盡量召開會議,由工程顧問向業主解釋評標報告內容及結果,並揀選數間心儀或認為較合適的工程承建商進行面試。

 

面試安排 

業主/法團可透過面試,進一步了解工程承建商下列各方面的資料:


•    管理層/ 工作人員的質素/ 經驗/ 履歷;
•    過去同類工程經驗及商譽;
•    公司規模及架構;
•    安排的工作團隊;
•    是否清楚工作流程/ 要求;
•    對標書要求及工程的了解;
•    對其樓宇狀況的了解。

 

注意事項

•    在沒有充份理據下,工程承建商面試名單應包括標價最低的五個投標者;
•    預留充足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建商面試(例如最少7天);
•    應確認承建商是否收妥面試邀請通知; 
•    如被邀約的承建商拒絕出席或爽約, 應直接聯絡瞭解箇中原因; 
•    如發現或懷疑有任何不恰當行為甚或不法勾當,向警方/ 廉政公署/ 競爭事務委員會尋求協助。

 

議價安排

為減低貪污舞弊的風險,業主/法團應避免在回標後及揀選承建商前進行議價。假如業主/ 法團堅持/ 決定進行議價以降低工程費用,亦應將議價計劃安排在業主大會上決議。

 

想了解更詳盡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