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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按揭计划*由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於二零一一年推出,旨在鼓励贷款机构向55岁或以上的人士提供安老按揭贷款,以提升生活质素。借款人将仍然是物业的业主,并可继续安居於该物业直至百年归老。

在安老按揭计划下,借款人可以利用在香港的住宅物业作为抵押品,向贷款机构申请安老按揭贷款。借款人可选择提取一笔过贷款以应付特别情况,尤其可用作支付物业的家居改善、维修及保养开支;及/或於选定的年金年期内或终身每月收取年金。每月年金及一笔过贷款的估算金额,可使用安老按揭计算机计算。

安老按揭

产品主要特色和优点
•    稳定的每月年金,以应付借款人财政需要
•    可选择一笔过贷款以应付特别情况,包括用作支付物业的家居改善、维修及保养开支
•    安居於原有物业
•    特定情况下可灵活将物业出租
•    终身毋须还款,继续居住在原有物业安享晚年
•    在借款人百年归老后,即使出售物业后所得的款项不足以清还安老按揭贷款, 其继承人无须承担当中的差额
•    出售物业后所得的余额会全数归还给继承人
 
申请资格

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必须:
•    为55岁或以上(未补地价资助出售房屋的业主须为60岁或以上),并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证
•    现时没有破产或涉及破产呈请或债务重组


一般情况下,物业必须:
•    由借款人以个人名义持有,或由借款人与另外最多两名借款人以联权共有形式持有(透过送赠契约取得的物业可被考虑);或由借款人以全资及直接持有的香港注册有限公司名义拥有
•    为楼龄50年或以下(如果楼龄超过50年,申请将按个别情况及验楼报告作考虑)
•    无任何转售限制(有关当局就未补地价资助出售房屋所设的转售限制除外)
•    没有出租
    (如借款人已持有有关物业达1年或以上,以及所有借款人均符合下列条件,借款人便可申请将有关物业出租 :
     (i)    声明已经退休;或
     (ii)    因接受长者或医疗护理服务而迁出物业。
     如借款人的物业为未补地价资助出售房屋,除了符合上述持有物业的年期外,借款人必须获得有关当局的书面同意。)
 

如有任何查询,请参考安老按揭计划网页

 

*安老按揭计划由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附属机构 - 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按证保险公司)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