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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老按揭計劃*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按揭證券公司)於二零一一年推出,旨在鼓勵貸款機構向55歲或以上的人士提供安老按揭貸款,以提升生活質素。借款人將仍然是物業的業主,並可繼續安居於該物業直至百年歸老。

 

在安老按揭計劃下,借款人可以利用在香港的住宅物業作為抵押品,向貸款機構申請安老按揭貸款。借款人可申請提取一筆過貸款以滿足個人需要;及/或於選定的年金年期內或終身每月收取年金。每月年金及一筆過貸款的估算金額,可使用安老按揭計算機計算。

安老按揭

產品主要特色和優點
• 穩定的每月年金,以應付借款人財政需要
• 可申請一筆過貸款以滿足個人需要
• 安居於原有物業
• 特定情況下可靈活將物業出租
• 終身毋須還款,繼續居住在原有物業安享晚年
• 在借款人百年歸老後,即使出售物業後所得的款項不足以清還安老按揭貸款, 其繼承人無須承擔當中的差額
• 出售物業後所得的餘額會全數歸還給繼承人
 
申請資格

一般情況下,借款人必須:
• 為55歲或以上(未補地價資助出售房屋的業主須為60歲或以上),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
• 現時沒有破產或涉及破產呈請或受個人自願安排所規限


一般情況下,物業必須:
• 為借款人

(i) 作為唯一受益人或以聯權共有形式(如超過一位借款人)以個人名義擁有;或
(ii) 以全資及直接擁有(如有一個以上的借款人,所有借款人全資及直接擁有)的香港註冊有限公司名義擁有。
• 為樓齡50年或以下(其他將按個別情況考慮)
• 無任何轉售限制(有關當局就未補地價資助出售房屋所設的轉售限制除外,並且已獲有關當局書面批准)
• 沒有出租(如借款人已持有有關物業達1年或以上,以及所有借款人均符合下列條件,借款人便可申請將有關物業出租:
(i) 聲明已經退休;或
(ii) 因接受長者或醫療護理服務而遷出物業。(如借款人的物業為未補地價資助出售房屋,除了符合上述持有物業的年期外,借款人必須獲得有關當局的書面同意。)

 

如有任何查詢,請參考安老按揭計劃網頁

 

*安老按揭計劃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全資擁有的附屬機構 - 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按證保險公司)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