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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要求

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如工程顾问服务的价值不超过法团年度预算的20%,可由管委会投票拣选工程顾问。惟仍建议法团尽量召开法团业主大会,令更多业主可以参与,并由出席会议的业主投票拣选合适的工程顾问,有助增加透明度及认受性。 

 

建议的工作安排

在工程顾问回标后,应按照评标要求编制一份评标报告,将评标结果及相关资讯送达每位业主作参考,有助增加业主对各回标工程顾问的了解,亦可以提供足够时间让业主尽早发问及表达意见,减少日后不必要的争拗。

 

业主/法团可以:

•  在楼宇管理处或当眼处摆放一份完整详尽的回标分析报告,让业主查阅及参考。

•  以入信箱、邮寄或其他可行的方式向所有业主提供一份较为精简 (如一至两页) 的回标分析简报表,方便了解回标情况。

•  如情况许可,邀请有兴趣的业主参与面试工程顾问的会议。

•  尽量召开法团业主大会议决拣选工程顾问,建议各业主应亲身及积极参与会议,增加透明度及认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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