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内容

在招标工程顾问的截标日期结束后,便需要进行开标及分析各投标者的服务建议书。在评核其服务标书时,价钱或许是业主认为最重要及最关注的考虑因素,惟纯粹以价钱评核顾问服务标书并不理想。以往,经常留意到业主/法团会以「价低者得」的原则作为拣选工程顾问的理由,因而可能忽略了其他同样重要的因素,如工程顾问的服务范围、工作时数、专业人士的参与程度、专业认知程度以及商誉等等。


其实业主/法团应要求工程顾问在投标时,除就服务报价外,亦须将有助法团分析工程顾问实力的资料包括在回标文件内,例如该工程顾问的背景、过往的表现、公司的资源和目前的工作量、主要工程人员的资历/ 相关经验、职责和参与程度、,此举有助确保工程顾问能够为拟进行的工程提供有效和足够的专业服务,业主/ 法团亦可从标书中作详细了解。

 

业主/法团在评核顾问服务标书时:

 

应该

► 考虑委任一个独立的评标小组,可由业主代表,管委会委员和物业管理公司(如适用)代表组成作评核标书。

► 尝试多角度分析工程顾问服务建议书(并非“价低者得”)。
► 在开标前必须预先拟订好评标准则,特别是任何必要/ 强制性的非价钱因素(例如工作经验及公司规模等)。
► 考虑其他非价钱因素,如投标者的服务收费和其预算的人力资源投放,以评核相关的投放是否足够/ 成正比。

 

避免

X 对任何投标者的表现给予虚假/ 偏颇的意见。

X 更改评标的准则,在评标的过程中增加新的和不相关的准则,务求筛走部份投标者。
X 接受投标者在回标文件内所包含的服务以外提供免费/象徵式收费的额外服务。

 

此外,为确保公平、公正及公开,业主/法团如在详细评标后不推荐根据评标准则被评定为最佳的标书,必须有合理的原因,并须将原因记录在案及详细向业主解释。

 

想了解更详尽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