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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標工程顧問的截標日期結束後,便需要進行開標及分析各投標者的服務建議書。在評核其服務標書時,價錢或許是業主認為最重要及最關注的考慮因素,惟純粹以價錢評核顧問服務標書並不理想。以往,經常留意到業主/法團會以「價低者得」的原則作為揀選工程顧問的理由,因而可能忽略了其他同樣重要的因素,如工程顧問的服務範圍、工作時數、專業人士的參與程度、專業認知程度以及商譽等等。


其實業主/法團應要求工程顧問在投標時,除就服務報價外,亦須將有助法團分析工程顧問實力的資料包括在回標文件內,例如該工程顧問的背景、過往的表現、公司的資源和目前的工作量、主要工程人員的資歷/ 相關經驗、職責和參與程度、,此舉有助確保工程顧問能夠為擬進行的工程提供有效和足夠的專業服務,業主/ 法團亦可從標書中作詳細了解。

 

業主/法團在評核顧問服務標書時:

 

應該

► 考慮委任一個獨立的評標小組,可由業主代表,管委會委員和物業管理公司(如適用)代表組成作評核標書。

► 嘗試多角度分析工程顧問服務建議書(並非“價低者得”)。
► 在開標前必須預先擬訂好評標準則,特別是任何必要/ 強制性的非價錢因素(例如工作經驗及公司規模等)。
► 考慮其他非價錢因素,如投標者的服務收費和其預算的人力資源投放,以評核相關的投放是否足夠/ 成正比。

 

避免

X 對任何投標者的表現給予虛假/ 偏頗的意見。

X 更改評標的準則,在評標的過程中增加新的和不相關的準則,務求篩走部份投標者。
X 接受投標者在回標文件內所包含的服務以外提供免費/象徵式收費的額外服務。

 

此外,為確保公平、公正及公開,業主/法團如在詳細評標後不推薦根據評標準則被評定為最佳的標書,必須有合理的原因,並須將原因記錄在案及詳細向業主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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