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A Ashley Road
Yau Tsim M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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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version only)
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收到由屋宇署發出的「強制驗樓計劃」法定通知,法團委員非常熱心和希望儘快履行命令,惟大廈業主及各委員均對籌組大廈維修缺乏認識。法團從坊間得知有資助計劃可以提供財政資助及技術支援,法團立刻申請。接獲批准後,卻未見有職員跟進,對於在驗樓階段,未能獲協助以解決疑難及職員拒絕出席會議,法團委員感到氣憤,亦令各委員在籌組維修過程中感到無助,最後法團向申訴專員公署及民政事務處反映。
當完成驗樓後,法團隨即申請「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中的「公用地方維修津貼」以協助進行維修工程。法團得悉市建局於2013年7月1日後擴展服務範圍至其大廈,經過上次經驗,法團本對執行機構所提供的支援服務並沒有期望,但當法團參加計劃後,與個案主任有更多接觸及建立了溝通渠道,發現市建局職員會出席法團會議並提供專業意見,由招標至批出工程合約,市建局職員一直與法團保持聯繫及在業主會議上分享經驗,令各業主感到非常安心,亦加強業主的信心去履行屋宇署的命令。
在籌組維修的過程中,市建局會出席法團會議,在會議中就處理維修時遇到問題,一一提供專業意見,包括如何安排招標,過程中做好防止圍標和防貪的安排等等,令業主對維修籌組工作有更多認知。此外,市建局所聘請的獨立顧問亦協助審閱標書等文件,有第三者專業人士協助審閱標書,令業主更感到安心。在各業主的團結合作下,大廈的維修順利展開。在工程開展後,法團亦面對不少困難,例如如何與商舖業主協調,以便讓承建商進行外牆維修工程、如何安排維修工程會議以跟進工程進度、集資安排、發放糧款及向承建商索取工程紀錄等,法團除向顧問公司查詢外,基於對市建局職員的信任,法團亦會聯絡個案主任作諮詢,尋找第三方的專業意見,最後工程亦已於2015年7月底順利完成。
法團秘書羅先生:「對大廈業主o黎講,今次維修得到市建局的協助,業主最大的得益並非經濟上的支援,我地成班委員及業主都好有熱誠及幹勁,大家都好關心大廈事務,我地梗係希望可以用一個合理價錢做好維修又解到命令啦,市建局同我地分享咗好多維修上的貼士同埋防止被圍標o既方法,我地今次維修亦符合各位業主的預算,市建局的獨立顧問亦幫我地計過數,知道合約總金額亦符合市場價格時,個個業主就更放心,今次o既維修已經順利完成,除咗解除了命令,依家我地行返入大廈行樓梯上返屋企,見到大廈o既公用地方環境改善咗,心情都靚d,業主都話維修物有所值。我地法團委員有咗今次經驗,o黎緊更有信心做好大廈管理,我地亦向附近大廈的法團推介市建局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