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因?
供水系统组件如水管或活门(或闸掣)出现阻塞或漏水、水管生锈或储水缸肮脏、水泵故障、供水管道破损、储水缸、水管(接驳口)或活阀(活门或闸掣)损毁、欠缺储水缸盖或缸盖损毁、供水系统在水表后的喉管出现漏水、水泵破损或水压不均等。
维修保养责任?
根据《水务设施条例》(第 102 章)(条例),水务监督、管理处或注册代理人和单位注册用户应携手合作,持续妥善地管理整体楼宇供水系统,履行日常维修保养的责任。如想了解更多,可浏览水务署网页。
处理方法?
很多旧式楼宇仍用锌铁喉管供应食水。锌铁喉管容易生锈,所以水务监督已禁止使用。如仍采用这类喉管,在进行维修保养工程时应包括更换食水喉。而所有有关水务的工程应交由持牌水喉匠负责。
法例规管?
《水务设施条例》第 16 条( 香港法例第 102 章)- 水务署
水务署可在下列情况下,向内部供水系统的注册用户或公用供水系统的代理人发出维修通知书:
• 未经授权而更改内部供水系统;
• 已出现或相当可能导致浪费或污染供水;或
• 内部供水系统未遵守《水务设施条例》的规定。
《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 香港法例第 132 章)- 食物环境卫生署
食环署可根据条例发出通告,以消除因私人楼宇漏水所造成的滋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