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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舉行業主大會後,業主/法團應預留合理的時間予工程顧問跟進有關事宜及與工程承建商詳細討論、協商及釐清合約內容及條款。此安排有助減少日後出現合約糾紛的情況,業主/法團亦可以善用這段時間,確認和處理集資樓宇復修工程費用事宜(聘任律師根據大廈公契制備工程費用分攤表)及開設有關集資用的銀行戶口 (如適用)。

 

掌握簽訂合約前的準備工作

業主/法團普遍沒有管理工程項目及合約的經驗,一些工程項目及合約管理上的基本細節或要點容易被忽略,以致業主/法團有機會被誤導或跌入陷阱,稍一不慎,最後努力和金錢都付出了,但工程質素卻欠佳。在復修工程展開前,業主/法團應了解樓宇復修中的「主要持份者」的相互關係、工程項目及合約管理各階段應注意的地方及有助妥善管理及監督樓宇復修工程的可行措施。

 

業主/法團 (即僱主)

簽訂合約的其中一方,委託工程承建商按合約條款及要求進行及完成合約訂明的工程項目,並承諾會支付工程承建商執行樓宇復修工程。

 

工程顧問(即合約管理人)

在工程合約協議內訂明,受僱主委託代表監理承建商進行及完成合約訂明的復修工程的人士。工程顧問須按工程合約條款及要求在合約訂立雙方(即僱主及承建商)之間獨立及公平地行事。

 

工程承建商

簽訂合約的其中一方,承諾按合約條款及要求進行及完成合約訂明的復修工程。

 

工程監督

由業主/法團或合約管理人委託,派駐在工地,負責巡視、檢查、核對、驗收及記錄工程及工地上的任何資源、設施及活動的人士。如果業主/法團希望能提升工質量的監控,可考慮聘請工程監督,在整個施工期間長駐施工地方檢查施工作業,檢查所有關鍵階段,確保質量符合規格和合約的要求,並直接向業主/法團匯報每日或每週工程進展、質量和安全問題。

 

簽訂合約及施工前的工作安排

除了解各持份者的角色外,業主/法團亦應了解在工程項目及合約管理各階段應注意的地方及有助妥善管理及監督樓宇復修工程的可行措施,例如:

 

• 預留合理時間擬訂合約

• 釐清「合約期」
• 定期安排會議
• 工程顧問制定監工計劃書
• 工程承建商提交文件作批核
  - 管理及施工人員組織表
  - 工程進度表
  - 緊急聯絡人員電話
  - 施工人員工作證及服飾樣板
  - 按合約要求就個別工程項目制定施工計劃書(例如天面防水工程)

 

採用合約參考文件

樓宇復修平台現正製作合約參考文件,現時業主/法團可考慮採用由香港測量師學會編制的《維修及裝修工程標準合》及《香港小型工程標準形式合約》,並按樓宇實際情況作適當修改。如需購買上述文件,可瀏覽香港測量師學網頁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