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因?
被漒水或其他腐蝕性液體腐蝕、位於氣體喉管上方或附近的排水喉的漏水、在裝修期間被損毀、地台/天花長期滲水、自行拆掉氣體設備、棚架以氣體喉管作支撐等原因,均會令喉管出現損毀。
處理方法?
氣體喉管出現損毀,應通知氣體供應公司派員作實地視察,並修理氣體喉管附近失修的排水喉。工程進行前,應先勘探喉管位置或為喉管進行妥善保護。若工程涉及氣體設備裝拆,業主須安排註冊氣體承建商進行有關工程。
法例規管?
《氣體安全條例》(香港法例第 51 章)- 機電工程署
若發現有觸犯氣體安全條例的情況,機電署可根據條例送達敦促改善通知書,以確保氣體安全。觸犯條例可由喉管或瓶裝氣體裝置因缺乏維修、保養或測試而引致。